Joy is found in the simple moments of everyday life. -POPPY O'NEILL 二十天的返鄉之旅,用十個篇章畫下句點,今天來到最終章。不能說這是一趟十全十美的旅程,但收穫了很多意想不到的歡樂。 或許正因為這是臨時起意的歸途,原本並沒有抱持太大期待,反而後勁十足,值得我慢慢回味。 見到了心心念念的親朋戚友,希望有給他們帶去一絲久違的快樂。出乎我意料的是,這趟旅程其實更像是為了我自己而存在的。 抵達汕頭後的那幾天,我心急如焚地想跑遍所有從前熟悉的地方,重新品嚐家鄉小吃的味道,一心想要找回小時候的自己——那個被我「拋棄」的自己。 說「拋棄」,是因為當年踏出國門後,我經歷過一段漫長的、與過去徹底決裂的過程。倒不是外人常想的那種「崇洋媚外」或「身份認同危機」,而是我單純地厭惡原生家庭帶來的創傷,以及上一輩混亂不堪的三觀對我的負面影響。 為了讓過去的自己,不要綁住未來的自己,我在人生分岔路口,毅然決然地宣告了自己的「死亡」。 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,這是一趟「尋親之旅」,這個「親」,指的是親愛的自己。 到了旅途尾聲,我才真正發現:原來我已經長出了一個全新的自己。身份不同了,地位變化了,思想成熟了,我不再需要躲避當年離開汕頭時的那個少年。 我已經足夠強大,能夠與過去的自己和解。我在過去,找到了現在的自己。 因為不再畏懼過去,我好像又可以重新愛上這座城市了。 返鄉前,有位Threads友說過一句話:「回得去的是家鄉,回不去的是故鄉。」這句話在汕頭的那些日子,一直在我腦中盤旋。 家鄉的確變了許多,城市擴張、街道拓寬、舊區活化、遊客熙攘,這一切都讓我感到陌生和不適應。 但只要一聽到熟悉的鄉音、聞到街頭小吃四溢的香氣、看到海浪拍打岸邊捲起的泡沫、摸到盤根錯節又濃蔭蔽日的老榕樹,我慶幸,這個家鄉,我還「回得去」。 甚至,我開始想多回去「𨑨迌」幾次。 「𨑨迌」的潮汕話發音是tig⁴-to⁵,意思就是遊玩、玩耍。在汕頭,我們常把它寫成「踢桃」,在台灣,則是「七逃」。 潮汕有句老話:「茶三、酒四、踢桃二」,意思是喝茶最適合三個人,喝酒最適合四個人,而遊玩則是兩人結伴最開心。 回到加拿大後,我做得最積極的一件事,就是不停慫恿Ted跟我再去汕頭一趟。或許未來那裡會成為我們避寒的地方,誰知道呢? 在離開汕頭前,我給加拿大的家寄了一張明信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