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on't neglect the gold in your own back yard.
- Ben Okri
泰國的同性婚姻法律今日正式生效,泰國也成為東南亞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,恭賀今日在泰國成婚的新人們,你們辛苦了。
今天不如就來聊聊婚姻吧。我和Ted拍拖已經有十三年,2015年在允許同性婚姻的加拿大多倫多登記註冊,夫夫婚姻轉眼也來到了第十個年頭。愛情不滅,激情也還在,磨合也是每天都在進行著。
關於婚姻,我好像有說不盡的故事要分享,畢竟我們除了是同性婚姻,還是異國婚姻,而且雖然談不上「老少配」,但年紀也是相差了八歲。
或許有人會說,婚姻不就是婚姻嘛,不都是一個樣嗎?先來說說同性婚姻吧,跟傳統異性戀婚姻不同的地方在於,同性戀者需要爭取和捍衛自己的婚姻權利,而這個權利,是每個異性戀者生下來就已經享有的了。就好像有人一出生就拿到了新加坡護照(以新加坡為例是因為該國護照目前排名世界第一),而非新加坡人則需要走很多彎路才能拿到那本「鑲金」的護照。很多含著金鑰匙出生的人,生在福中不知福,無法體會底層階級的人是怎麼一步一步往上爬的,這可以理解,只希望這個世界上能有更多的同理心,大家都能共同享有權利,並且分擔應盡的義務。第二點我覺得跟異性戀婚姻最明顯的不同是,經歷。至少在我這一代和之前的時代,同性戀者多少都會有要隱藏在櫃子裡的時候,或許是害怕別人指點,或許是擔憂自己的前途,也可能是對自己的異常感到不安,想逃避,怕面對,會掙扎,要偽裝,全都只是因為愛上了跟自己一樣性別的人。也因為有這樣的經歷,很多同性戀者都是在愛情裡先學會修補自己,而因為習慣了在人際關係中故作「正常」,假裝堅強,本來就遍體鱗傷的兩個人在婚姻裡就會很容易爭強好勝,尤其是夫夫婚姻。
再來說說異國婚姻吧,我覺得異國婚姻比同性婚姻更難搞了。以前我總是覺得,哪怕在同一個城市的不同家庭長大,婚姻中的雙方也會出現三觀不合的吧?我曾經真的是很天真的認為,既然我不可能找一個跟我說同樣方言(潮汕話)的人結婚,那我找一個說普通話,和找一個說英文的,應該也沒什麼差別吧?語言是沒差別,哪怕溝通無障礙,文化的鴻溝還是依然存在。因為我一半的人生在講求集體主義的東方度過,一半則是受西方個人主義的洗禮,所以我還比較能夠抽身去分析我伴侶會做某件事背後的根本原因,而他以前則很多時候無法理解為什麼我會有如此的反應,如今我已經花了好些年苦口婆心地跟他講解華人文化,並且時不時強迫他跟我一起看華人影集,讓他接受亞洲文化的熏陶。以下內容並不是要探討哪種文化更加高大上,不同的東西根本沒有比較的意義,就好比硬要拿蘋果去跟梨子做對比,我只是想指出一些我所觀察到的現象。簡單的例子,由於華人是一個講究集體的群體,所以我們習慣把事情籠統化,以尋找共性和融入感。而在受個人主義教育的白人則更趨向於把事情具體化,每一個人都是獨立的存在。在我們拍拖的初期,我總會說「我們中國文化就是這樣,(以下省略一千字)」而Ted總會說,「是只有你這樣,別找藉口。」因為他根本無法理解,為什麼一個人會被文化所捆綁,而我到最後也只能一笑置之,「因為你們國家沒有歷史,沒有文化。」現在一邊寫文章,我一邊在偷笑,因為我也不知道我們是怎麼一步步走到今天的。
華人文化裡還有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」,我們是一個怕「提出問題」的群體,這是放眼台灣、香港,和日本等,不只有中國大陸。因為提出問題會激化矛盾,會傷了和氣。「提出問題」不利於集體合作。所以在日常生活中,如果一些不傷大雅的小事,我們都是「忍一忍就過去了」。因為中文裡的「問題」就是「問題」,「疑問」也會被當成「問題」,而英文裡的「問題」是真的有分question和problem。再加上西方國家的教育體系要求學生從小就要一眼觀七,尋找問題,並且自己解決問題。如果你沒有發現問題,那你有可能就是那個問題。說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,我們在多倫多住的第二個房子是沒有洗衣機的,這是一個不大不小的問題,對於我來說,的確是會給生活造成不便,倒也不至於沒有洗衣機就活不了,所以我每個星期都在廚房的兩個洗水槽裡洗衣服。而Ted則無法接受沒有洗衣機這個問題,當然我們也不是那條街上唯一一戶沒有洗衣機的人,因為就在我們住處的斜對面就有一家洗衣店,而且也經常爆滿,所以外國人的解決之道就是,沒有洗衣機,那就去洗衣店裡,而不會想到「忍一忍就過去了」,反正也不是天天洗,這樣也就過了四年。當然了,因為我們經濟獨立,分開理財,所以我也不用去干涉他的個人消費方式。
我們不止經濟獨立,連做飯也是分開做,這也是異國婚姻的一個說大不大,說小不小的點吧。吃,是一件很重要的事,東西方都一樣。中國人賦予「吃飯」太多的意義,色香味要俱全,還有最重要的是「共食」,講究互動和諧。「搭伙過日子」也就是這樣衍生出來。而白人把吃飯當一門科學,攝入多少維他命,澱粉、蛋白不超標,然後再考慮味道和烹調方式。米飯是在我這裡是寶貝,去了他那裡是罪惡,老火湯在我這是滋補,去了他那裡是洗碗水,因為湯料全都肉眼可見,並沒有打碎成泥。我的蒸魚有骨有頭,他不會吃。他最喜歡的雞胸肉,我嗤之以鼻。沒有好與壞,只是我們各自的飲食習慣不同,因為我們拍拖即同居,所以飲食上的無法磨合是很早就顯現的了,而我們當時就決定,分開做飯,分開吃,這樣既不用勉強對方吃他無法長期接受的食物,也不用逼迫對方跟自己同時用餐,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步調,婚姻裡的雙方也如此。
說了這麼多,是時候來回應前面說過的,「婚姻不就是婚姻嘛,不都是一個樣嗎?」某種程度上是的,儘管「一千個觀眾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」,但「哈姆雷特」就是「哈姆雷特」。婚姻說到底就是柴米油鹽醬醋茶,兩個人浸泡其中,被瑣事包圍,聽著乏味,但也細水長流。爭執是在所難免的,其實今天和Ted大吵一架,所以也觸發這一長篇大論。老實說,每次聽到別人說他們的婚姻裡沒有吵架,我心裡都不免咯噔一下,要麼他們兩人都是得道的高僧,能夠寵辱不驚,心如止水。要麼就是他們的婚姻已經止步不前了,在我看來,沒有矛盾,是因為在婚姻裡的兩人已經不再共同接觸新事物了。舉個例子,如果相戀的兩人在剛開始交往不久就一同出國旅遊的話,很容易就會爆發矛盾。人還是那個人,但是周遭環境不同,出現了太多無法掌控的不確定因素,所以兩人很自然就手足無措,很多時候我們就會開始指責對方不是自己一開始喜歡的那個人。有時的確如此,但有時候我會想,這是上天的考驗,如果兩個人能夠在矛盾中磨合並且成長,那麼那個「不確定因素」其實是增進婚姻關係的催化劑,那這樣的爭執也沒什麼可忌諱的了。當然了,如果兩個人不再共同出遊,每天都重複地活過著一樣的生活,扮演一樣的角色,邁著一樣的步調,那樣的確是和諧的婚姻,和諧到對方的聲音都被和諧掉了。
最後的最後,'Never go to bed angry.',(中文翻譯成,不要帶著怒氣上床。)講英文是因為這是當年我問Ted的媽媽婚姻之道的時候,她送給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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